瀟湘晨報長沙訊 3月21日,長沙市開啟“消費提振年”系列活動,3月21日—6月30日在長沙購買乘用車的個人消費者,最高可獲政府獎勵3600元通用消費券。本次活動由中國銀聯湖南分公司云閃付平臺提供技術支持。
在活動期間,對于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消費者,單車(不含稅)發票金額在9萬元(含)以上至20萬元(不含)的,每購買一臺車最高獎勵3000元;單車(不含稅)發票金額在20萬元(含)以上的,每購買一臺車最高獎勵3600元。對于購買傳統燃油乘用車的消費者,單車(不含稅)發票金額在9萬元(含)以上至20萬元(不含)的,每購買一臺車最高獎勵1800元;單車(不含稅)發票金額在20萬元(含)以上的,每購買一臺車最高獎勵3000元。對本市自主品牌的新能源乘用車消費,鼓勵湘江新區、各區縣(市)另行制定獎勵政策,可疊加獎勵。鼓勵參與活動的車輛銷售企業加大力度對消費者讓利。
本次活動中,政府消費券資金規模3500萬元,采用“先購車,后申請”的方式予以獎勵,先到先得,資金兌付完畢或政策期滿(6月30日)即止。
記者 胡雄
來源:瀟湘晨報